为了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浙江省综治委、教育厅、公安厅印发的《浙江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我院创建浙江省“平安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构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结合,切实维护全院师生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二、创建目标
我院创建浙江省“平安校园”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三年内把我院建设成全省最稳定、最安全的高职院校之一,做到全院不发生非法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流行;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分子非法活动事件;改善我院及周边治安状况;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通过普法教育和道德建设的广泛开展,使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力加强校园先进文化建设,努力做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促进改革发展和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线、面结合,反应灵敏、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打造和谐校园,确保学院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切实落实创建措施。因此,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级领导任组员,保卫处长任创建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创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学院的各个部门都是创建工作的主体,要积极针对师生的特点,组织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主要部门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院不安定因素,确定创建目标和规划,部署创建工作;
(2)落实安全保卫和创建工作的专项资金,达到省定要求;
(3)设立保卫机构,配足工作人员;
(4)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5)与各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
2.创建办公室职责
(1)具体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在创建工作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3.宣传部门职责:
(1)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师生认识和创建积极性;
(2)做好创建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宣传在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学生管理部门职责:
(1)配合人事部门按150:1配足专职学生辅导员;
(2)通过有效途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3)制订和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
(4)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
(5)严密组织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6)做好特困生的帮扶工作,积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落实助学贷款,解决后顾之忧。
5.教学部门职责
(1)制订和实施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指导和督促各类实验室制订和实施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3)严密组织学生的见习和实习活动,确保安全;
(4)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6.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1)为学生管理部门按150∶1配足专职学生辅导员;
(2)逐步完善院内奖金分配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7.后勤部门职责
(1)建立和实施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校园整洁;
(2)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建立应急救治预案;
(3)主动联系管委会和后勤公司,督促落实食堂管理各项制度,保证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4)定期检查教学场地和设施,确保安全。
8.保卫部门职责
(1)制订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安排安全值班,并做好安全记录;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消防和技术防范设施,建立技术防范和消防档案;
(4)管理校园内的车辆交通秩序;
(5)开展校园治安管理,建立治安情况台帐,登记各类案件;
(6)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册,有效管理外来务工人员;
(7)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各类安全信息;
(8)联系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案件;
(9)有计划地组织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
(10)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职责
(1)维护校园网络设施,保证正常运转;
(2)对校园网络实行实时监控,保证信息安全。
10.各系部和东校区职责
(1)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2)根据学生部门和保卫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除上述所列各部门以外的其他处室,按照与学院签订的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责任状中所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部门平安。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至4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全校上下进行深入广泛地组织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集会和院内宣传媒体,加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注重开展调研活动,找准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掌握内在规律,制定计划和措施,选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份至10月份为“平安校园”全面创建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创建实施意见要求,根据自己的计划、措施和所承担的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分阶段逐步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走过场,不务虚功,从师生员工关心的事做起,解决问题要抓早、抓小、抓细,具体工作要做深、做实、做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扎扎实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检查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为检查评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于今年11月上旬写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自查评估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总结要有特点,问题要找准确。11月中旬,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评估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写出学校检查评估报告,积极做好迎评受检的准备工作,以良好的状态,展现我院形象,并于年底前完成总结表彰工作。
4.巩固提高阶段。根据检查评估情况,今后要保持好、发展好“平安校园”的良好态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学院长治久安,有一个持续发展的稳定环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补充各类制度,将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安全管理、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待遇分配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以下几支队伍:专职学生辅导员队伍,要努力达到150∶1的要求;心理咨询员队伍,要保证有一定的数量,还要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保卫队伍要不断充实和加强,特别是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校卫队,全面提高防范和应急能力,努力建立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要建立一支由各部门专门人员组成的安全信息员队伍,全面及时地掌握各部门、各时段的安全信息;在各班级设立安全委员,由安全委员具体负责班级日常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3.加强技防建设。针对我院技术防范设施落后的现实情况,落实专门经费,采用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分批建设的原则,逐步建成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和公安厅要求的技术防范系统,切实提高我院的技术防范水平。
4.加强安全教育。要将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入课堂教学,安全教育工作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做到工作有计划,教育有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工作要求
1.要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学校党政统揽全局、统一领导,各处室、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并要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构筑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格局,保障和促进校园的平稳安全。
2.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在学校内部的重大情况,要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管理不严格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3.要夯实基础,防患未然。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从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细处入手,着力提高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学校存放有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重点要害部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配齐配强人防力量,确保万无一失。
一、指导思想
我院创建浙江省“平安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构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结合,切实维护全院师生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
二、创建目标
我院创建浙江省“平安校园”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开展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活动,三年内把我院建设成全省最稳定、最安全的高职院校之一,做到全院不发生非法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的食物中毒事故和传染病流行;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分子非法活动事件;改善我院及周边治安状况;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通过普法教育和道德建设的广泛开展,使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以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力加强校园先进文化建设,努力做到以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为基本要求的校园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促进改革发展和以教学、科研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学校内部构建起点、线、面结合,反应灵敏、处置果断的防控网络,形成师生员工广泛参与,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打造和谐校园,确保学院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切实落实创建措施。因此,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级领导任组员,保卫处长任创建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创建工作,创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学院的各个部门都是创建工作的主体,要积极针对师生的特点,组织参与创建活动,形成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各部门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主要部门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院不安定因素,确定创建目标和规划,部署创建工作;
(2)落实安全保卫和创建工作的专项资金,达到省定要求;
(3)设立保卫机构,配足工作人员;
(4)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
(5)与各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
2.创建办公室职责
(1)具体制订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在创建工作中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3.宣传部门职责:
(1)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提高师生认识和创建积极性;
(2)做好创建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
(3)宣传在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
4.学生管理部门职责:
(1)配合人事部门按150:1配足专职学生辅导员;
(2)通过有效途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3)制订和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
(4)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
(5)严密组织学生的各项集体活动,落实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6)做好特困生的帮扶工作,积极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落实助学贷款,解决后顾之忧。
5.教学部门职责
(1)制订和实施教学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指导和督促各类实验室制订和实施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3)严密组织学生的见习和实习活动,确保安全;
(4)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6.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1)为学生管理部门按150∶1配足专职学生辅导员;
(2)逐步完善院内奖金分配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7.后勤部门职责
(1)建立和实施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校园整洁;
(2)落实疾病防控措施,建立应急救治预案;
(3)主动联系管委会和后勤公司,督促落实食堂管理各项制度,保证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4)定期检查教学场地和设施,确保安全。
8.保卫部门职责
(1)制订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安排安全值班,并做好安全记录;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消防和技术防范设施,建立技术防范和消防档案;
(4)管理校园内的车辆交通秩序;
(5)开展校园治安管理,建立治安情况台帐,登记各类案件;
(6)建立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册,有效管理外来务工人员;
(7)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各类安全信息;
(8)联系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各类案件;
(9)有计划地组织消防演练和逃生演练;
(10)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各系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网络信息管理部门职责
(1)维护校园网络设施,保证正常运转;
(2)对校园网络实行实时监控,保证信息安全。
10.各系部和东校区职责
(1)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2)根据学生部门和保卫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除上述所列各部门以外的其他处室,按照与学院签订的综合治理与安全工作责任状中所规定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部门平安。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至4月份,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全校上下进行深入广泛地组织发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集会和院内宣传媒体,加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平安校园”创建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注重开展调研活动,找准创建“平安校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掌握内在规律,制定计划和措施,选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份至10月份为“平安校园”全面创建时期。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创建实施意见要求,根据自己的计划、措施和所承担的任务全面开展工作,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分阶段逐步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图虚名,不走过场,不务虚功,从师生员工关心的事做起,解决问题要抓早、抓小、抓细,具体工作要做深、做实、做到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扎扎实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检查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为检查评估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于今年11月上旬写出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自查评估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总结要有特点,问题要找准确。11月中旬,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检查评估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写出学校检查评估报告,积极做好迎评受检的准备工作,以良好的状态,展现我院形象,并于年底前完成总结表彰工作。
4.巩固提高阶段。根据检查评估情况,今后要保持好、发展好“平安校园”的良好态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学院长治久安,有一个持续发展的稳定环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补充各类制度,将学生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安全管理、教学实验、实习和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教师待遇分配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加强队伍建设。要根据省级“平安校园”创建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以下几支队伍:专职学生辅导员队伍,要努力达到150∶1的要求;心理咨询员队伍,要保证有一定的数量,还要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保卫队伍要不断充实和加强,特别是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校卫队,全面提高防范和应急能力,努力建立校园110报警求助系统;要建立一支由各部门专门人员组成的安全信息员队伍,全面及时地掌握各部门、各时段的安全信息;在各班级设立安全委员,由安全委员具体负责班级日常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3.加强技防建设。针对我院技术防范设施落后的现实情况,落实专门经费,采用统一规划设计,分期分批建设的原则,逐步建成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和公安厅要求的技术防范系统,切实提高我院的技术防范水平。
4.加强安全教育。要将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入课堂教学,安全教育工作小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做到工作有计划,教育有效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七、工作要求
1.要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由学校党政统揽全局、统一领导,各处室、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配合,并要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构筑维护稳定工作的新格局,保障和促进校园的平稳安全。
2.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目标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生在学校内部的重大情况,要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管理不严格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3.要夯实基础,防患未然。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从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细处入手,着力提高防范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学校存放有贵重教学仪器、设备的重点要害部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配齐配强人防力量,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