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部:
教材建设是学院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1、各专业教材版本由学生所属系(分院)、部、教研室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开课计划提出教材选定意见。
2、公共基础课教材版本由课程所属系(分院)、部、教研室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开课计划提出教材选定意见。
3、各课程应优先选用近三年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或规划教材。暂时没有获奖或规划教材的课程,也可选用正式出版的、有鲜明特色的教材。
4、“两课”教材由社科部按相关文件规定提出选用意见。
5、每门课程原则上选用一种教材。同一专业的不同班级应选用同一种教材。
6、我校教师主编、副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用。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适用性,又要注意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尽量选用国家和本省的规划教材或统编教材。本院的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经批准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制作校本教材、讲义、声像教材。
7、选用教材时,应参考本校历年教材使用一览表,尽可能保持教材使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8、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后,各系填写《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预订单》并报至教务处,由教务处或教材领导小组予以审核并确定。
二、教材订购
1、教材订购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办理。系部在对学期开课计划确认的同时,确定下学期开课课程使用的教材版本,于第十周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编制教材采购计划,及时办理教材订购,保证新学期教学用书。
2、教材供应商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
3、订购数量教材室可根据学生、教师人数留有一定的余量,以供学生临时购书需要。所订购的教材必须按时使用。
4、本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正式出版教材,凡要求本院使用的,必须经过课程所属系部和教务处批准。
三、校本教材建设
1、校本教材是指由本校教师编写、制作而未公开出版的教材、补充教材、声像教材等。校本教材的建设必须列入学院教材建设的整体规划。
2、校本教材的编写或制作,由专业(课程)教研室提出编写计划(包括编写的必要性、目的要求、体系结构、篇幅、完成时间以及主编、参编人员等),报教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后方能组织编写或制作。
3、校本教材的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应严格按照经学院批准的编写计划和教材编写的规范要求,按时完成编写、制作任务,并对所编写、制作校本教材的内容和质量负全面责任。
4、校本教材编写完成后,书稿一律用 A4 纸打印,连同软盘一并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刷。
四、教材保管与发放
1、教务处的教材管理员负责教材保管与发放。
2、教材入库时,教材管理员应认真进行验收,并记入教材入库台账。
3、全日制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凭本班在读学生花名册,由班主任带领学生到教材室领取,并在《教材领用清单》上签字。留级(复学)学生必须在留级(复学)所在班统一领取教材。
4、有下列特殊情况而多领的教材,未有损坏、涂鸦的,在开学后一周内退还教材室,预期不退的或由其他原因而多领的教材由学生所在系负责:
(1)因学生退学、休学而未及时办理手续引起的。
(2)因学生转学、转专业引起的。
5、选修课教材由各系秘书根据每学期教学计划按《选修课教材预订单》(网上可下载)统一格式统计,并与教材预订单一并报送教材室,发放时按各系上报人数发放,不得随意更改。
6、教师用书均由授课教师所在系(分院)、部教学秘书统一领取,非授课教师一般不能领用教材,特殊情况经由教务处负责人和所在系系主任同意后方可领取。
7、教材管理员每学期对库存教材进行一次清理、盘点,登记好《教材库存明细账》。
五、本办法从2007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