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课”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为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两课”教学,根据台职院党[2004]3号文件精神以及学院“两课”教学计划的安排,“两课”各门课程除必须完成课堂理论教学的学时外,还要完成一定学时的实践教学任务。要求通过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去认识社会、指导实践,在接触、参与社会生活的实践中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两课”学习的主体性、积极性,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保证教师更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进一步提高“两课”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两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一)实践内容
由任课教师根据各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大纲,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给学生开出一系列实践学习的选题。选题要突出课程教学的重点,体现课程教学的目的、要求,要注意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和即时的社会热点问题。选题要考虑到实践教学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要具体、务实,避免大而不当或流于空泛。
(二)实践形式
要结合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特点,采取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形式:
1、组织学生到具有一定代表性或典型意义的各企事业单位、农村、市场进行现场教学或调研考察。
2、邀请各条战线的专家、学者、先进人物到学院给学生介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成果,畅谈工作、人生的体会或与师生开展直接交流和研讨。
3、结合专业实习到实践教学基地直接参加多种形式的社会调研工作。
4、结合暑、寒假“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实践教学工作。
5、创建和指导理论学习型学生社团开展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实践教学的形式,可以校内、校外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并举;可以点面交替,班级集中开展和分小组活动相结合;也可以分层分批组织学生开展专项社会考察活动。
三、“两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
1、所有学习“两课”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实践教学活动。
2、社科部为“两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负责“两课”教学计划中有关实践教学内容的审核;组织各门课程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写;制定各门课程实践教学的开课计划;审批任课教师的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任课教师的实践教学活动;合理使用实践教学的经费;总结评比实践教学的效果。
3、“两课”的任课教师为“两课”实践教学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所任课程的学期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填报每一次实践教学的申报表;依据课程实践教学大纲,准备详细的实践教学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全过程的实践教学活动;评定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提交每次实践教学的总结报告。
4、教务处为全院“两课”实践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审批“两课”实践教学计划;指导“两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制定“两课”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审核“两课”实践教学的经费使用;检查、督导、协调全院的“两课”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
5、学院“两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两课”实践教学的领导机构,党委宣传部为“两课”实践教学的指导、协调部门,院团委、学生处在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中,积极配合、协助各系开展“两课”实践教学活动。
四、“两课”实践教学的要求
(一)“两课”的实践教学,直接等同于工科的实验、实训课,教务处同加强实验课、实训课的管理一样,对“两课”的实践教学制定明确、规范的工作要求。
(二)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在每次实践教学前要撰写详细的教学方案,主要项目应包括:本次实践教学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经费预算;安全注意事项等。
2、认真组织,亲自参加,抓好重点,指导全面,保证每次活动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3、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帮助学生自主开展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参加实践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合理使用实践教学经费。
5、在参观学习、社会调查等活动结束后,组织学生总结交流,及时评阅学生的调查报告、小论文或实践学习体会,结合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实践学习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
6、每一次实践教学,都要预先填写“实践教学申报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报告。
(三)对学生的要求
1、要重视实践课的学习。实践课前要在老师指导下选定具体的实践课题,并作必要的实践学习资料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中,服从带教老师的统一安排和指导,遵章守纪。
3、积极主动、有创造性地参与实践学习。每次实践学习结束时,要独立完成规定的实践报告或其他实践学习作业。
4、积极参加由“两课”教师安排的分组讨论或社科部组织的各系或全院“两课”实践教学成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