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07-05-08浏览次数:17483

一、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选配。
二、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准许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
三、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凡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者,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措施。
五、经常对重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六、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
七、重点要害部位的增撤与调整须经保卫部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建立,并建档立卡。
八、学院下列部门、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仓库、放射源仓库、财务室、高压配电房、电子计算机房、数控加工实训中心、电子电工实训中心、综合档案室、食堂、外教专家公寓。

院校代码:国标 12790 省标 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