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实训(验)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07-05-08浏览次数:16946

 

科学、规范的实训(验)课程教学大纲是实践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实现专业技能培养的要求,规范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制定本规定。

一、实训(验)教学大纲编写基本思想

1、实训(验)教学大纲是全面贯彻实践环节教学目标、内容、基本要求、教学方式、学时分配、考核标准等问题的纲领性文件,是实训(验)指导教师组织实训(验)教学全过程以及实践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2、实训(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必须结合院系专业发展的特点,反映本专业的技能培训目标、课程特色,并充分吸纳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将教学改革成果融入教学大纲中。

3、实训(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应符合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安排的整体需要。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对不同学时,不同学分的同一门课程应分别制定。
4、实训(验)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因此大纲要明确实训(验)目的、任务和内容以及学生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应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要充分体现实训(验)教学重在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这一特点,使培养方案先进、科学和整体优化。
二、实训(验)教学大纲编写原则
1、根据教务处《关于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的精神,各专业教研室应对实训(验)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各实训(验)负责人员和实训(验)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大纲的编写工作。
2、在编写过程时,要充分利用学院现有的资源,特别注意到实践教学过程的可行性,既不可脱离实践教学条件的限制,盲目提高标准;也不能强调教学的难度,降低要求,造成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岗位技能要求。
3、结合教务处《课程教学大纲文体规范》的要求,考虑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差异,为便于管理,格式统一按《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或实验)教学大纲文体规范》。
三、实训(验)教学大纲的审定
1、实训(验)教学大纲初稿制定后,各系应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或专业教研室讨论修订,并加以完善。
2、实训(验)教学大纲制定后,由系主任审定并签字方可执行。
3、实训(验)教学大纲审定合格后,打印稿一式三份(系、实验室、教师各一份),分别签署审定意见,加盖系部公章,作为原始材料存档。同时,将定稿的电子文档报设备与实训管理中心,以便编印《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验)教学大纲汇编》。
四、教学大纲的使用与管理:
1、实训(验)教学大纲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使用,实训(验)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2、实训(验)指导教师可以采取征求学生意见、听课、抽测、答卷等方式,了解教学大纲的使用情况,有权对教学大纲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实训(验)教学大纲应当根据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的变化、课程体系的调整、教材再版以及教学内容的充实、更新适时修订。
五、其他
1、针对具有独立学分的实训(验)课程,必须参照本实训(验)教学大纲编写原则制定。
2、兼有课(即包含在理论课程中的实践课程)在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时,建议单独制定相关实训(验)教学大纲,但必须注明“×××课程实训(验)环节教学大纲”字样;或根据实际情况,将实训(验)教学环节要求融入到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中。
 
附件: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或实验)教学大纲文体规范
 
 
              》实训(或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
学 时 数:□□
    分:□□
开课单位:□□□系
 
一、实训(验)目的和要求
实训(验)目的和要求:应首先介绍教学计划中的能力分解和专业技能要求;其次详细论述开展本课程目的和总体要求;再次说明本课程所需的理论知识或其他基本技能要求。说明本实践课作为一般考查项目、院考项目、劳动保障局的技能鉴定或其他社会考证项目。
二、实训(验)内容
根据实践项目中包含的实训(验)内容,分别列出实训(验)名称,同时说明实训(验)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三、实训(验)项目进度计划及学时分配
实训(验)项目进度计划及学时分配:实训(验)的具体内容和学时。格式如下:
 
 
序号
实训(验)项目
学时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实训(验)方式
主要指实训(验)的场所、实训(验)的方式。(指在校内或校外实践场所进行的集中、单独方式的实训(验))。
五、实训(验)评分标准
实训(验)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根据实训(验)项目确定相应的评分标准用及考核方式。体现评分标准按实训(验)项目内容分别注明:项目训练内容较少的,在教学大纲中直接注明;训练内容较多或院考项目,考核评分另作制定,在教学大纲中需注明相应考核标准;拟参加社会技能鉴定的项目,需注明相应的国家标准。
六、参考教材(或指导书)
《□□□》, □□□编,□□□出版社,出版时间
《□□□》, □□□编,□□□出版社,出版时间
七、大纲使用说明
大纲编写的说明:提供编写本大纲的依据、适用专业、编写时间及版本号。应注明本大纲代替原版本教学大纲,原版本教学大纲废止,并简要说明修改原因。

院校代码:国标 12790 省标 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