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发布时间:2010-09-26浏览次数:3438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实际,现就在我校党员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基本要求
1.体现先进性。要按照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在学校科学发展中克难攻坚,展示先进形象。
2.从实际出发。要以学校示范建设工作为中心,围绕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进行承诺,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走群众路线。要把师生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帮助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师生得到更多的实惠。
4.分类分层推进。全校党员分为教师、行政人员和学生党员三类,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并在全校范围公示。在职党员(包括学生党员)要参加所在党总支、支部的公开承诺,在本部门公示。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要结合示范建设、岗位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拟定具体承诺事项,教师党员要体现“三领先”:教学工作领先、科研工作领先、育人工作领先;行政党员要体现“四服务”: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系部、服务教学一线。学生党员要结合争当“五员标兵”活动,即争当思想引导员、学习示范员、班风监督员、生活服务员、和谐促进员,做出相关承诺。
三、公开承诺的方法步骤
第一步:提出承诺,结合实际,征求意见,提出承诺事项;第二步:公开承诺,通过会议、公告栏、网络等向广大师生公示,接受监督;第三步:履行承诺,全面开展党员在岗亮身份活动,促进党员自觉履行诺言;第四步:督促践诺,对公开承诺事项及时梳理总结,正面激励,督促党员践行诺言;第五步:师生评诺,对每个党员落实承诺情况开展师生评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公开承诺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支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校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联系点工作的指导,在9月底前完成公开承诺。
2、加强督查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落实承诺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广大师生不满意的党员,要求限期整改。
3、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宣传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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